消費者“維權難”:“難”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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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幾個主要節日一過,一些承擔市場監管責任的執法部門就忙不迭地向社會公佈:今年X節期間,消費者投訴比上年同期下降百分之XX……這樣一來,好像市場經濟行爲越來越規範了,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也越來越少了。

消費者“維權難”:“難”在何處?

其實不然。之所以出現"消費者投訴比上年同期下降百分之XX……"的現象,一是許許多多的消費者在投訴時,被幾個承擔市場監管責任的執法部門,以"這事不歸我們管"爲由推來推去,而不是主動承擔責任出面認真受理。消費者在投訴過程中,就讓一些不負責任的執法部門"扼殺"了;二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甚至是嚴重侵害時,一些執法部門在利益驅使下,往往站在強勢的生產者或經營者一邊,想盡辦法爲生產者或經營者開脫。而作爲弱勢的消費者,在執法部門肆無忌憚地爲生產者或經營者 "說話"的情況下,不得不忍氣吞聲撤回投訴或接受不平等"調解",使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對"投訴"這個詞已經麻木,對到某些執法部門解決問題不抱任何希望。

造成消費者"維權難"的三大要害是:舉證難、鑑定難、索賠難。

■舉證難:設在消費者面前的"擋道石"

消費者“維權難”:“難”在何處? 第2張

不少執法部門在接受消費者投訴後,有些證據要求消費者提供,實屬爲難消費者。這是因爲,相當多的大型商場(專業市場、連鎖店、專賣店、廠家直銷店)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消費者交款後大多數不給出具標準含稅發票,消費者拿到手的基本都是手工開具的"收據"或"白票"(內部小票),上面沒有任何實質性內容。還有一些特殊行業、壟斷行業,將其格式會同、霸王條款印在自制的票據上,強迫消費者接受其所謂的"規矩",這種市場環境,消費者受害後如何舉證?還有,不少大型商場(專業市場、連鎖店、專賣店、廠家直銷店),動不動就被有關執法部門或社會團體授予 "放心"、"誠信"、"信得過"牌匾,這些生產者或經營者同有關執法部門或社會團體結成了"利益共同體"。在"放心"、"誠信"、"信得過"等"大旗"的掩護下,這些有恃無恐的生產者或經營者,在經營中經常實施價格欺詐、消費欺詐,甚至是設"陷阱"坑害消費者,承擔市場監管責任的執法部門該管時不管,該查時不查,卻讓消費者去投訴、舉證,消費者如何舉證?

■鑑定難:設在消費者面前的"攔路虎"

說到"鑑定難",消費者更是苦不堪言。遇到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得由消費者先出錢去有關檢驗機構去檢驗。有一年在 "3·15"投訴現場,有一位消費者拿着800多元的"問題藥"讓執法部門處理,執法部門要求消費者先到檢驗機構去檢驗,而檢驗這800多元的"問題藥",消費者就得先掏上千元的檢驗費用,消費者只能自認倒黴。一家所謂"中外合資"企業生產的推拉門,安裝到消費者家中後發出刺鼻的嗆味,嗆得消費者不能居住。消費者以涉嫌使用劣質材料爲由到市質監局"96315"投訴,市質監部門稱無法檢測而不予受理;消費者到省質監部門去投訴,省質監部門也稱找不到相應的標準而無法處理。如此"鑑定難",消費者投訴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