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公司不收管理設計費 材料費暗中多算75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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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市民龍先生因房屋裝修的事,可謂傷透了腦筋。無論是購買材料、設計施工方案,還是清算成本、覈對賬目,哪一樣都免不了與裝修公司“斤斤計較”、討價還價,生怕被他們“暗算”、“忽悠”。即使是這樣,還是出了問題。原來,與龍先生簽訂合同裝修公司,表面上說不收設計費等,卻在購買裝修材料時暗中多算了一筆,被龍先生髮現後引發糾紛

裝修公司不收管理設計費 材料費暗中多算7569元

裝修公司不收管理設計費 材料費暗中多算7569元

材料預算價格和實際價格差了7569元

據瞭解,家住觀山湖區的龍先生在貴陽市三橋有一套住宅需要裝修,於今年4月26日與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工程合同,實行包工包料,並對使用的瓷磚等材料的品牌、質量、價格等進行了估算,合同總額爲75800.00元。合同簽訂後,龍先生按約定向裝修公司支付預付款及定金25800元。

可在開工前,裝修公司告知龍先生,因與其約定使用的某品牌瓷磚,其他客戶使用時發現有質量問題,需要更換成其它品牌。在徵得龍先生的同意後,第二天該公司送去了四個替代品牌的瓷磚樣品供龍先生選擇,龍先生對比後進行了確認。他不知道的是,替換的瓷磚價格比原來的瓷磚價格要低,而經營者卻沒有如實告知更換瓷磚產生的差價。

之後,由於需補購三塊瓷磚,經營者無意中向龍先生透露了三塊瓷磚所需費用。龍先生帶着瓷磚樣品到貴陽、觀山湖、白雲區等地方詢問銷售價格。經調查,發現預算爲11245.00元的瓷磚,僅值3676.00元,被多算了7569.00元。

裝修公司:材料差價是合理利潤,這是行規

隨後,龍先生找到裝修公司的負責人討要說法,可該公司負責人卻振振有詞地說材料有差價,這是行規,是裝修公司應得的合理利潤。並列出一張結算表,在雙方原訂合同之外又冒出了管理費、設計費等費用,並聲稱消費者還欠其15000.00元。

在調解過程中,白雲區工商局執法人員明確指出:行規不得與法律相沖突,經營者沒有履行如實告知消費者瓷磚價差真實情況的義務,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違反了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理應承擔違約責任。

終,裝修公司將多算的材料款7569.00元退還給龍先生,同時解除雙方所訂的裝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