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經濟適用房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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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適用房政策的實施其實是爲了讓更多一般收入的家庭也可以買上房子,可是真正享受到這項政策的卻不是很多,不僅如此一些房地產開發商鑽了政策空子,使得城市國有土地的收益受到損失,一起看看建議取消經濟適用房的理由吧~

取消經濟適用房是真的嗎

  建議取消經濟適用房的理由

  一、經濟適用房違背市場規律

  經濟適用房是界於商品與非商品經濟問題之間的產物,用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倒是還能說的過去,一直延續到現在就不正常了。經濟適用房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就應該退出,否則,就會蛻化成阻礙車輪前行的絆腳石。

  從某種角度上說,經濟適用房與市場經濟原理是相違背的,經濟適用房必將會隨着房地產市場逐漸成熟而取消。而目前的房地產市場正逐步趨於成熟和完善。

  二、經濟適用房缺乏退出機制

  因爲買經濟適用房的時候是窮人,不代表將來是窮人,一輩子是窮人,收入改善後還不退出,一直佔用政府補貼的住房,對其他窮人不公平。雖然現在政府也想過很多辦法彌補這一缺陷,但仍然有很多人手中有經濟適用房,自己卻貸款買更好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則用來出租,以租養貸,造成了經濟適用房供不應求的局面,而那些真正需要經濟適用房的人,卻無房可買。

  三、經濟適用房的取得難達公平

  如果說經濟適用房的存在是爲了體現社會和諧、公正公平,那麼經濟適用房房號的取得又體現了不公平。很容易暗箱操作,滋生腐敗。在目前我國市場機制不完善、信用制度不健全、權力監督不到位的情況下,面對有限的資源和狂熱的需求,這種擔心決不是多餘的。結果造成需要經濟適用房的人可能“點背”就是抽不到。

  另外,在社會誠信系統沒有建立的條件下,購房者家庭年收入證明等材料都可以透過多種造假途徑獲得,導致經濟適用房大量流入了實際上並不缺房、着眼於升值的投資者手中,給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終導致經濟適用房的適用對象出現偏差。

  四、容易造成經適房開發商拆東牆補西牆

  經濟適用房缺乏效益激勵,加上我國的經濟適用房政策,責令開發商限價出售給中低收入城市居民。除房價以外的房屋質量、社區配套設施等由企業自主決定。這給企業在房屋質量、相關設施等方面留有很大的運作空間,留下了巨大的利潤空間,同時,也帶來了更多的隱患,導致經濟適用房的質量往往難有保障。

  五、經適房已被許多西方驗證不合理

  經濟適用房曾經在上世紀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作爲政府接濟低收入人羣的一項重要政策在西方很多發達實踐了二十多年。瑞典、英國、法國、丹麥、荷蘭等都有這方面的大規模實踐。但20世紀80年代以來,這種政策在西方世界被逐漸拋棄,如今,幾乎已經看不到任何發達有直接或間接的廉價房政策。

  當然不是說西方不用,我們也要崇洋媚外,畢竟我國有我國的國情,但至少證明直接靠政策性的“限價”不科學合理。

  六、經濟適用房的價格並不低

  經濟適用房的價格相對商品房來講已經大大降低,但是對於許多普通低收入家庭來說,經濟適用房並不“經濟”,買不起,也買不到。與其讓窮人也捲入高房價的漩渦,不如取消經濟適用房。

  七、經濟適用房容易誤導購房者提前消費

  自從推出經濟適用房之後,不管是有錢的,錢不多的,沒錢的都想透過購買房地產達到夢寐以求的願望。從而買房熱度迅速升溫,扭曲了一些人對自己購房能力的估計,產生超乎償還能力的提前消費。政府補貼在購房時起了很大的誘導作用,卻不會顯著地改變償還銀行貸款的負擔。

  八、政府的定位是“管住不管買”

  有人說由於不少人還存有居者有其屋的觀念,如果取消經濟適用房,將導致一部分人永遠也買不起房子。有錢的人可以去買商品房,但有些中低收入人羣可能一生都買不起商品房,需要政府提供優惠購房的機會。但我想說,觀念有對有錯,有過時與不過時,觀念總是需要不斷更新的、與時俱進的,爲什麼一定非要靠買房呢?如果誰買不起房政府都要管管得過來嗎?每個城市都在喊經濟適用房房源不足,其實這將是個無底洞,永遠都不可能解決。所以政府對更多的連住都住不起的人更多的關注,而不是總去照顧“買”不起房的人。政府要引導實現從“買”到“租”的觀念的轉變。

  九、建廉租房比經濟適用房更有意義

  經濟適用房、限價房並不能滿足一些人的住房需求,而僅滿足了一部分人對房地產的佔有慾望,甚至有可能推高房價,而廉租房更能解決低收入人羣的實際住房需求,如農民工住房問題、大學畢業生住房問題,廉租房雖然不創造財富,但可以照顧公平。所以希望不要誤會,並不是否認的經濟適用房制度,而要更多的關心市民的住房問題,而不是是否買得起。讓所有人都能住上房子纔是目的。所以現在的租售並舉正是向另一種模式的過渡。

  十、經租房才能解決真正實現住房難問題

  唯獨經濟租用房相比其他各類政府保障房終於破天荒地提到了外地人這一不容忽視的羣體。過去無論是經濟適用房、兩限房還是廉租房都是針對具有本市戶口的中低收入者所說,而數量不在少數的外地人卻被拒之門外了。或許你會說,當地人的住房問題還沒解決,還顧得上外地?其實用來建經濟適用房的資源拿來建更多的經濟實惠的房子供出租將更有現實意義。

  經濟適用房或將逐步取消

  保障房主要包括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其中,經濟適用房存在諸多弊端,因而飽受詬病。例如,經濟適用房申購過程太容易弄虛作假,並不能真正幫助低收入羣體;政府權力干預房源分配,從而滋生腐敗;擾亂社會房價體系,降低全社會福利等。一些地方政府已經試行“並軌”,取消經濟適用房供應。河南鄭州試行“三房合一”,不再銷售經濟適用房,改爲嚮應保羣體出租;山東煙臺也進行了三房“並軌”試點。

  企業幫政府分攤負擔

  一名原住建部官員告訴記者,經濟適用房在體制設計之初,分爲租賃型和購置型兩種,以租爲主。但爲了應對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刺激住房消費,使“購置型”成爲主流。如果購置型經濟適用房退場,公租房、廉租房又不能對外銷售,那麼,地方政府財政負擔將會增加。

  爲此,住建部已經開始着手研究制定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租房建設和運營相關政策。

  保障房准入將“降門檻”

  記者瞭解到,住建部正在考慮透過“地方政府降低住房保障收入門檻”“調整住房保障戶籍制約政策”等手段,逐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

  目前,天津市已經確定調整限價房的家庭年收入准入門檻,由原3萬元以下,改爲4.5萬元以下。其他省會級城市也將陸續調整門檻,近期將陸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