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木傢俱局部摻了點假 被判賠13萬

築宅屋 人氣:6.1K

裝修房子,不少市民都會青睞“實木”傢俱。江北區的袁先生花49萬元購買了27件實木傢俱,經鑑定,有20件傢俱不是實木製作,他將經銷商和生產商都告上法庭。日前,市五中院對此糾紛作出二審判決,經銷商及生產商共同退還貨款13萬餘元,並給付一倍價款賠償金13萬餘元。

實木傢俱局部摻了點假 被判賠13萬

  細心:

  買傢俱列清各部件材質

  2011年6月8日,家住江北區的消費者袁先生在巴南區某大型家居賣場的夾萬家私店,看中了一套實木傢俱。後與經銷商吳某簽訂訂銷合同,購買了品牌爲“英記華府”旗下的包括衣櫃等在內的多樣傢俱,共計49萬元。

  在雙方簽訂的訂銷合同購物須知中,第3條傢俱材質一欄中特別標記爲實木,而產品清單中也明確註明:“樺木框架、實木雕花”,並註明每件傢俱打折後實 際單價,作爲合同附頁。事後,袁先生向經銷商張某、吳某交納了全部貨款49萬元,張某、吳某也按約定向袁先生派送了其所購的全部傢俱。

 取證:

  擔心傢俱有假申請公證

  2012年8月,張某、吳某經營的巴南區夾萬家私店,因消費者舉報在店內購買的英記華府品牌傢俱雕花不是實木,接受了工商部門的行政詢問。

  得知該情況後,袁先生對自己所購買的傢俱表示擔憂,懷疑傢俱銷售人員聲稱的“實木雕花”可能與實際不符,並與賣家就此進行交涉。

  鑑定:

  多數送檢傢俱雕花摻假

  隨後,袁先生就其所購買的27件傢俱的雕花是否爲實木申請司法鑑定,經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檢測鑑定,其送檢的27件傢俱中,有20件傢俱上的雕花均不屬於實木。這20件非實木雕花傢俱購買價格共計13萬餘元。

  之後,袁先生將經銷商和生產商英記公司告到巴南區人民法院,要求張某、吳某、英記公司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有關虛假宣傳的規定退款貸款並予以賠償,共計98萬元。

  經銷商吳某在一審庭審中辯稱,每年英記公司都會對經銷商進行培訓,還特別要求經銷商以實木雕花作爲“英記華府”傢俱品牌的宣傳亮點和賣點,但究竟是 否爲實木,經銷商並不知情。吳某又稱,2012年8月,有顧客將在該店所購傢俱送檢,結果櫃體底板、隔板所用材料爲人造板,雕花所用材料不是實木,直到這 時,他們才知英記公司實木雕花爲虛假宣傳。

  判決:

  商家賠13萬還賠鑑定費

  法院審理認爲,袁先生所購傢俱雕花絕大部分均不是實木雕花,與宣傳內容不符。張某、吳某存在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爲。英記公司並未舉示證據證明袁先生所購傢俱不屬英記公司生產產品。

  2014年3月14日,巴南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經銷商張某、吳某和“英記華府”夾萬家私廠有限公司,共同退還袁先生購貨款13萬餘元,並給付袁先 生一倍價款賠償金13萬餘元,以及墊付原告袁先生在將傢俱送檢過程中產生的鑑定費27200元。經檢驗雕花爲實木的7件傢俱和未送檢的其他傢俱,因不涉及 虛假宣傳,故袁先生要求退款並賠償損失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援。

  英記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重慶五中院日前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律師提醒

  實木傢俱摻假難看穿

  材質細節應寫進訂單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 品的價款或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重慶錦揚(江北)律師事務所潘興旺律師介紹,爲維護自身權益,消費者在購買傢俱時,應與賣家簽訂詳細合同,明確約定所 購產品的材料、材質以及;如果沒有合同,賣家出具的送貨單或訂購單上,一般也會寫明材質,應小心留存;此外,保留好有付款期限的付款憑證,維權時也可作爲 有利證據。

  他稱,商家在宣傳產品時,隨意散發或使用的說明書、宣傳單是難以作爲有力證據使用的,所以,消費者不要輕信上面的宣傳。“只有商家加以簽字或蓋章,並明確說明可作爲合同中的附件,才能在維權時作爲證據使用。”

            實木傢俱進行摻假這是對消費者極不負責任的,而且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所以消費者在購買實木傢俱的時候一定要了解清楚,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