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驗收前的4個準備事項 一個都不能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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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驗收前的4個準備事項 一個都不能落下!

 如何驗收新房?相信對於很多人來說,這都是一個大問題,其實驗收並沒有那麼複雜,但是一定要注意細節問題,是非常重要的,驗收的仔細與否會關乎著房子居住的舒適度與安全性等。

      1、免除收房傷痛,從籤合同開始

為避免出現房屋質量問題,建議消費者在買房時選擇資信良好的開發商,將風險控制在前期。

合同時應明確各有關細節,包括收房時間,收房程式(如先驗房,無異議後再收房等);驗房時從配套設施到房內各項交付物指定的具體詳細驗收標準,附上設計圖紙及施工圖,並在合同中註明以其為準。同時註明收房時原開發商的廣告、售樓書、樣板房等都可成為房屋結構驗收標準。妥當的做法是請上一位有經驗的律師,分析購房合同中有無標註不明或易造成歧義的條款陷阱,免除收房時的麻煩。

越來越多的準業主們即將面臨入住問題,開發商將把自己夢寐以求的房子交到自己手中,可是如何收房,有什麼交房標準嗎?是否是開發商發了入住通知就算交房了呢?當然不是,下面就是一些收房入住必須瞭解的一些問題。

2、切記檢視“兩書一表”

向開發商索要兩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以便日後出現質量問題時按約維修。一表是《竣工驗收備案表》,同時要求開發商提供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對面積的實測資料,看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有出入,以便儘早使問題獲得解決。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針對房屋質量及保修期限、範圍作出的承諾。而《住宅使用說明書》則是針對房屋設計、施工及驗收中的具體技術指標,如抗震指數、牆體結構型別等作出的相關說明。目前我國的房地產業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上已形成大體統一的規範,問題比較少;而目前問題比較多的主要是《竣工驗收備案表》。

一些開發商甚至連消防這樣的關鍵環節都沒有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就已經通知業主入住了。按照有關規定,《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屬於“黑樓”,是不能入住的。像消防這種關鍵環節,一旦出了問題,就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故,對於業主來說,人身安全才是位的。業主驗房時不能只看開發商有沒有這張《竣工驗收備案表》,同時一定要仔細檢視各個分項有沒有都備案,有關部門是否出具了關於水電、消防、電梯使用等單項驗收合格證書。《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只要將專案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後,開發商就必須對樓盤終生負責,出了問題,如果是開發商的過失,可以追究其責任。

提示:開發商在交房時向業主提供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必須為原件而不是影印件。

3、檢查房屋結構及面積

首先業主應檢查售樓合同中的附圖與房屋實際情況是否一致;房屋結構是否和原設計圖相同。其次應檢視房屋面積是否經過房地產部門實際測量,與合同簽訂面積是否有差異。

 4、先驗房後收樓

先驗房再繳費、辦理入住手續是收房的正常程式。但目前開發商能讓買家先驗房後辦手續的並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讓業主先在收房檔案上簽字,要求業主先補齊房款(如果面積漲水)、繳納公共維修基金(房屋總額的2%)和契稅(房屋總額的1、5%)、繳納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和產權代辦費等費用,方可以辦理入住手續,領取房屋鑰匙和相關資料,然後才能驗收房屋。業主進得房去,發現房屋質量有問題,申訴起來也很被動。負責任的開發商會積極善後,無良心的則會實施拖延戰術,讓業主勞心勞力,這對業主來說是不公平的。為避免出現這種情況,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房屋質量、室內有害氣體超標、公攤不公等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免留下後患。或者可在收房檔案上註明“室內情況尚不清楚”或“樓房狀況未明”等字樣。

在業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開發商應無條件向業主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房屋,否則應視為開發商違約,如果開發商拒不交房,應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