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製傢俱未用約定板材 被判付三倍賠償金!

築宅屋 人氣:2.22W

 買主定製傢俱時約定使用板材,收貨後卻發現傢俱氣味刺鼻,經鑑定並非使用約定好的板材。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經銷商被判支付買主三倍賠償金。

定製傢俱未用約定板材 被判付三倍賠償金!

  據介紹,2014年2月22日,消費者馬某在北京市懷柔區一建材市場內的北京温馨聖德利傢俱店定製了3組衣櫃。馬某與北京聖德利世家國際整體傢俱有限公司簽了合同,約定“櫃體白橡色E0級”,並約定總計價款、店收預付款及餘款。馬某支付了預付款。同年3月12日,傢俱公司在馬某住處安裝完3組衣櫃後,馬某支付了剩餘款項。後因該衣櫃刺激性氣味強烈,馬某委託有關單位對3組衣櫃的板材進行鑑定,結果表明板材並非約定好的。馬某將經銷商訴至法院。

  在本案一審審理過程中,經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的負責在北京市市場維權打假的工作人員鑑定,製作涉案3組衣櫃的板材並非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E0級露水河牌刨花板。一審法院判決經銷商前往馬某處將拆除後的3組衣櫃移走,並返還馬某購買衣櫃的價款6700元,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判令經銷商支付馬某賠償金20100元。

  經銷商路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市三中院,認為本案的案由為定製合同糾紛,應適用《合同法》而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並依法改判。

  三中院經過審理認為,馬某定製衣櫃的地點為路某經營的北京温馨聖德利傢俱店,應當認定路某與聖德利公司一同為提供該合同約定服務的經營者。路某、聖德利公司未使用約定板材製作傢俱,卻聲稱傢俱由露水河牌E0級刨花板製作,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欺詐行為,依法應支付馬某三倍賠償金。據此,三中院判決駁回路某與聖德利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資訊內容了,預知更多相關信息,敬請關注本站行業資訊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