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木傢俱買賣合同須寫明樹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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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日起,北京市工商局對《北京市傢俱買賣合同》示範文字修訂版和《北京市家居定作合同》示範文字公開徵求意見。

針對銷售過程中經常出現的傢俱材質貨不對板或雙方因對傢俱材質理解差異引發糾紛的問題,《傢俱買賣合同》中結合現行行業標準,對普通傢俱的種類和紅木傢俱的主材分類在正面條款中進行了羅列,雙方當事人可根據情況選定相應的數字序號填入表格條款進行明確約定,以實現明明白白消費。

紅木傢俱買賣合同須寫明樹種

特別是對價值較高的紅木傢俱。市工商局工作人員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過去經營者在推銷中慣用大類名稱,但其實每個大類下面又可細分爲不同樹種,不同樹種間價格的差異卻往往較大。以紫檀屬花梨木爲例,其分支爲七個樹種,市場上常見的材質爲大果紫檀(緬花)和刺蝟紫檀(非花)。兩個樹種的區別爲大果紫檀的產地爲緬甸,刺蝟紫檀的產地爲非洲。價格方面以六件套沙發爲例,目前大果紫檀約爲6.2萬左右,同款刺蝟紫檀價格爲3萬左右。合同裏如果對具體樹種約定不清,很容易讓消費者花了冤枉錢買了低價貨。而根據新示範文字,紅木傢俱主材樹種就列舉了33類。消費者可以要求經營者把具體樹種清晰寫進合同,以明確材質和價格,減少因交易資訊不對稱而被“忽悠”的可能。

此外,示範文字在原有的《北京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之外,鼓勵經營者對消費者做出長於規定“三包”期限的承諾並寫入合同,其中普通傢俱“三包”期限不得低於1年,紅木傢俱不得低於2年。在送貨時還應當隨附傢俱產品“三包”憑證。新示範文字還明確,經營者交付的傢俱應符合質量、安全、健康、環保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要隨附《產品合格證》和符合標準要求的使用說明,應當對有關要求和指標,特別是對傢俱所用材料、塗料實際含有的有毒物質或放射性等控制指標給予說明。

昨起至11月30日,這兩個示範文字都將透過首都之窗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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