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野蠻裝修 樓下屋內漏水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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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春晚小品《裝修》裏,黃宏飾演的黃大錘拎着鐵錘猛砸,一不小心就砸進了隔壁鄰居家,上演令人啼笑皆非的鬧劇。現實生活中,這種因野蠻裝修引發的鬧劇也時不時上演。南岸法院近日審結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業主丁某因任意改造房屋,不僅造成樓下屋內漏水,還嚴重威脅了整幢樓房的結構安全,法院判令限期丁某30日內拆除違法搭建、將房屋恢復原狀,並賠償樓下鄰居裝潢損失2.1萬餘元。

樓上野蠻裝修 樓下屋內漏水咋賠?

 新房改建成空中別墅

2015年10月,丁某因拆遷取得位於南岸區彈子石某小區頂樓的房屋一套,該房屋附帶有閣樓。隨後,丁某着手裝修房屋。

爲了擴大房屋面積,丁某對房屋結構進行了大肆改造,多處承重牆被破壞、改動,部分樑柱被拆除。爲了使客廳更加開闊,甚至將閣樓的樓板悉數拆除,上下貫通,還在客廳裏壘砌魚池用於養魚,樓頂消防通道及平臺上也搭建了樓梯。

經過一番改造,不僅房屋的面積大大增加,而且房屋的結構功能也發生劇變,儼然成爲空中別墅。

致樓下漏水成被告

由於在裝修過程中大面積拆除原有牆體,大量建築材料堆積在樓板上,給樓板帶來了超負荷的壓力,加上房屋承重結構的變化,造成相鄰的樓下住戶呂某一家客廳、衛生間屋頂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漏水情況。

呂某發現後立即要求丁某停止施工,物業公司也發出了整改通知書,但丁某置之不理。呂某多次報警未能解決問題,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丁某恢復原狀,並賠償屋內漏水帶來的裝潢損失。

拒絕鑑定人員入戶鑑定

法庭上,丁某表示其雖然對房屋牆體進行了改造,但改造後的牆體已經進行了加固,無需恢復原狀;呂某家裏的漏水問題也沒有證據證明系其改造房屋引起的。

呂某遂向法院申請對丁某的改造行爲是否影響房屋的安全以及呂某房屋漏水原因進行鑑定,但丁某拒絕鑑定人員入戶導致鑑定未果。

 法院判令恢復原狀並賠償

南岸法院審理認爲,丁某擅自對房屋的牆體等主體和主體承重結構進行了改造,嚴重影響房屋的安全結構,應當按照原有設計對房屋主體及承重結構恢復原狀。同時,樓頂公共平臺、消防通道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丁某擅自搭建房屋、樓梯,不僅侵犯了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也額外增加了屋頂負重,危害公共安全,應當予以拆除。

在丁某裝修期間,呂某房屋的客廳、衛生間屋頂出現漏水情況。由於丁某的違規裝修破壞了房屋的原有結構,在沒有證據證明系其它原因導致漏水的情況下,應當認定漏水與丁某的裝修行爲存在因果關係。經鑑定,呂某因漏水造成的裝潢損失爲21200元,南岸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雙方均未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說法

確需變動建築主體

或承重結構應申報

庭審法官介紹,根據我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相關行政法規、規範性檔案亦規定,確需變動建築主體或承重結構的,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申報,經批准後方可實施,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或裝飾裝修企業承擔。丁某擅自改造房屋牆體和承重結構的野蠻裝修行爲,不僅威脅到其自身房屋的安全,也會影響到同幢其他房屋的安全,理應被法律所禁止。(來源:重慶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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